【查經】利未記 24章 - 尊耶和華神的名為聖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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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

大家好!我們來繼續看《利未記》24章,讀了以後你得知道一件事,這才是神真正的律法,記住!神的律法從來都沒有廢棄過。我們弟兄姐妹仔細琢磨一下,第24章在講什麼?《利未記》中講到人被打死,《出埃及記》中也講到人被拿石頭打死,還有亞倫的兩個兒子當時獻凡火,有火從耶和華那裡出來燒滅他們,這個事到了新約《聖經》,我們的神還是不是這樣的神?

咱們就來問一下,到了新約《聖經》我們的神就變了嗎?難道天上開競選大會,神沒選上嗎?耶穌選上了?耶穌很有愛?《舊約》裡的那位神被選下去了?誰讓神這麼狠呢?是這麼回事嗎?舊約的神和新約的神是一位神。

怎麼解決我們裡面的困惑呢?神是永遠不變的,《聖經》裡早都告訴我們,神是從亙古直到永遠從來沒有改變過。現在,我們來讀這段《聖經》,如果你裡面有困惑的話,問題一定出現在你自己身上。

所以,弟兄姐妹你要知道第24章在講《尊耶和華的名為聖》。我們仔細來看一下,第24章一開始講以色列人要把油拿來給摩西,摩西把這油拿來給亞倫,亞倫從晚上到早晨,在耶和華面前要經營這燈,這要做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

亞倫要在耶和華面前常收拾金燈臺上的燈,還有一張桌子要放上餅。難道非得點這燈嗎?後來,我常常考察這事,我們今天的燈一開就亮了,在耶和華聖殿裡的燈不行,是一個很小的酒盅,酒盅裡放上油,然後點上燈。

如果讓我做祭司的話,我覺得我會有個聰明的辦法:我整個大缸放在桌子底下,上面擺上金燈臺,然後整一個長長的細捻,油往裡一沾,油就順著往上爬,等油快沒了的時候,再倒上一大桶,自動化。這麼整能行嗎?如果這樣的話就麻煩了!其實人很有意思,總想偷懶,但是偷懶的狀態是不尊榮神的。

帶著尊榮的心態服侍神,是我們當做的本分

在過去,我感謝神讓我裡面有一顆敬畏神的心來服侍祂,我服侍人的時候,還真沒有把人當做可尊榮的,我是用服侍神的心來服侍他們。為什麼呢?因為我敬畏我的神,我知道我的神可狠了,可厲害了,祂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,我沒有那個膽量在耶和華面前獻凡火。

有一次,我褻瀆了神的名,立刻就受了咒詛。我出錢又出力,最後卻褻瀆了神的名。其實褻瀆神的名這種狀態直到現在還是常常發生。人心裡想的東西很髒啊,就擔心:這跟人家光講耶穌,人家會信嗎?然後就整很多沒用的東西,結果就是褻瀆神。

雖然我們在傳福音的過程當中常常碰釘子,碰一臉灰,熱臉常常貼涼屁股,但是那也不能整些沒用的。後來我養成習慣,不再用臉貼涼屁股,我不想把他的涼屁股弄熱乎了,涼就涼吧。

我經常看到我們當中的牧者,有的時候就在重複我之前乾的那些事,其實他們不知道服侍神要尊耶和華神的名為聖,我們神的名是非常尊榮的;我們的神是大有能力的;我們的神是使人跌倒,又使人興起的神;我們的神是使人的心意顯露的神;我們的神是烈火;我們的神是滿有能力,滿有尊貴,滿有榮耀的神。

當我們服侍這位神,要尊耶和華神的名為聖。我們要知道,凡事都在神的手中掌管。每次當我聆聽自己裡面的想法的時候,我常常告訴我自己要敬畏神。所以我服侍的時候,不是因為你厲害或者不厲害,不是你值得我這麼服侍,而是因為我尊榮我的神。所以,我常常說,我服侍你像服侍神一樣,不是你配得尊榮,要常常尊耶和華的名為聖。

把神當做神,甘心樂意謹守遵行神的話

今天的基督徒覺著神沒有能力,這種狀況相當普遍,總覺著我們得幫神做點什麼,其實神真的不太需要。使徒保羅是怎麼服侍的呢?我雖然澆水、施肥,但是使他成長的是神。人為什麼要獻祭?神真的需要吃牛、羊嗎?不需要!神需要人尊榮他的名嗎?也不太需要,是我們需要尊榮神的名!

弟兄姐妹如果抓到了這個關鍵,無論是點這個燈,或者獻上乳香,獻上十分之一,還是把初熟的獻上,把頭生的獻上。這些都不是因為別的,就是尊榮神。比如說:羊下崽,可不是跟魚似的,一下一大串。當羊只下一個小羊的時候,未來能下多少小羊還不知道,結果先把頭生的獻上了,這就是尊榮神。

我們中國人很喜歡送禮,辦事得送禮啊!你會拿你家的剩飯剩菜去送嗎?不給你撇出來才怪!不送還好,送完就徹底泡湯了。不管是獻上十分之一,還是獻十分之二,是點的燈,還是怎麼獻祭,所有的一切就是解決一個問題:尊榮耶和華神的名為聖。

你以為到了新約《聖經》,神的名就不配得尊榮了嗎?不是!新約《聖經》神的名照樣配得尊榮。你試試看,在新約《聖經》傳錯了福音,會不會受咒詛?信錯了福音,會不會受咒詛?不管什麼時候,大家得知道尊耶和華神的名為聖,不能妄稱耶和華神的名,咒詛神就更不用說了!妄稱神的名都是死罪啊!都是要命的!

尊耶和華的名為聖的要求一直沒變

你知道十誡嗎?摩西曾經頒佈了一個十誡,十誡到底是什麼呢?其實就是在我們人一生當中劃了一條紅線,這條紅線不能逾越,逾越了就會受到咒詛。

尊耶和華的名為聖,或者不能妄稱耶和華神的名,守安息日,不能拜偶像,不能殺人,這都是一類的,都是一個很低的層次,叫做十誡。遵守了十誡談不上成聖,但是遵守了十誡可以解決一個問題,就是沒受太深的、要死的咒詛。

所以說,在神面前經營神的燈,收拾金燈臺上的燈,點著,用很小的燈碗放上油,亞倫挺忙乎啊!一會兒添一點,一會兒添一點,不能睡覺,一睡覺油就燒沒了。新約《聖經》說,十個童女有睡著的,耶穌來的時候,發現燈裡沒油,另外幾個預備好了油,這就說明我們這燈裡要有油。

燈裡要有油和尊耶和華神為聖是怎麼回事呢?我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既然我們講到了《利未記》要經常經營耶和華神面前的燈,耶和華神面前的燈到底是什麼?燈是人裡頭的靈,人的靈是耶和華面前的燈,人的靈如果是死的,燈就是死的,所以,我們要常常經營這燈。燈怎麼才能點著呢?我們裡面的靈怎麼才能點著呢?我們的靈要活過來。

大家仔細看,我把整個的脈絡都穿起來了:人吃了識別善惡樹的果,人的靈就死了,但肉體還可以再活一段時間,亞當又活了九百多年。我們覺著九百多年好長命,其實在永恆裡面九百多年算不上什麼。天上一天,地上千年,人如果用肉體的眼光看的話就會非常奇怪。

人的靈要吃什麼呢?要吃神的話。神的律法、神的話就是我們腳前的燈、路上的光,是我們燈裡的油。如果燈裡沒有油,就是我們裡面沒有神的話。沒有神的話,我們的靈就會熄滅,我們的靈就是死的,人就是該死的。

人的靈是死的,至於是癌症死的、石頭打死的還是怎麼死的,那對神來講沒什麼兩樣,所以說尊耶和華神的名為聖,看重神的話,你就一定會看重屬靈的事。

直到今天有一些人就很傻,人靈裡頭不興盛做什麼都很難。人常常有一個錯誤的認識,認為一定要拼命的做工才會興盛。人一輩子最大的迷思就是,把命擺上去做工卻拿不回他的命。所以人活著就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

人是靠神的話活著,讓人活著的乃是靈

有的人覺得人活著是靠著他的工作,生意和家庭,靠的東西可多了。但是人活著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的話,讓人活著的乃是靈。讀了神的話不去行,那是不行的,但是如果你不讀神的話,那你行啥?

我們弟兄姐妹要知道你是靠什麼活著,反正我知道我是靠著神的話活著。有個姐妹一直想奉獻,因為她在國外,她就通過Paypal打錢,但是這個Paypal的手續費還挺高,要百分之幾,她就希望通過信用卡的方式來支付。

但是信用卡這個支付渠道我們一直沒有與銀行打通,結果她最後還是通過Paypal打錢了,然後還寫了一句話:我奉獻不是因為你和我,而是因為耶穌的緣故。我覺得這話聽著甚好,如果她說:因為你的道講的很好所以我奉獻。那我就不敢當了。所以我們弟兄姐妹都要尊神的名為聖。你到底靠什麼活著?如果你靠工作靠錢活著,那你不需要神,然後你試試看,好使還是不好使,要吃你的錢的東西多著了。

讓人活著的乃是靈啊,如果人的靈是死的,那活著幹啥,就是一個行屍走肉。所以我們要經營我們裡面的靈,我們裡面的靈就是耶和華神面前的燈,人的靈吃的是神的話,如果人常常不吃神的話,靈裡面餓得乾癟乾癟的,那燈一會兒亮一會兒奄奄一息的,那你怎麼可能興盛呢?

我就很感慨,我看到人明明活在咒詛當中就是不肯悔改。就看重眼前的這幾件事,所以你說吃神的話有多重要。所以你看,這裡有燈,下面還有十二個餅,用多少斤面多少乳香放上。那就是我們的食物。神的話就是我們的食物,神的靈就是我們裡面的油,就是我們裡面的燈。

有一個以色列的婦人,生了一個孩子,這個孩子的父親是埃及人,結果這個婦人帶著這個孩子出了埃及,孩子的父親就留在了埃及,這個孩子就成了沒爹的孩子了。結果這個孩子跟著以色列人出了埃及,但是沒死,為啥呢?

因為他當年在逾越節那一天藏在這個以色列的人家裡,宰了一隻羔羊,在門框上塗了羔羊的血,本來他是該死的,結果他活了。出了埃及以後,他在營裡頭閒逛,這種閒雜人等遊手好閒到處閒逛,就好像人裡頭沒有靈一樣,是一個靈裡頭死掉的人。他聽沒聽見這些話呢?他聽見了,但是他沒有聽進去。

就跟我們當中的很多人一樣,我這邊講,他在那邊做筆記,我說:人要有信心像芥菜種子一樣,就可以使山從這邊挪移到那邊去,有疑惑也沒關係。結果記筆記的人寫成了:要有一顆像芥菜種子一樣的信心,一點疑惑都不能有。到底是像一顆芥菜種子一樣的信心就夠了,還是像一顆芥菜種子一樣的疑惑都不能有呢?我就很無語,我講的時候她在聽,但是她聽到的卻是別的。

還有很多時候,比如說我提到了《使徒行傳》,彼得被抓到監牢裡,夜裡,天使把彼得給救出來了,彼得就到了弟兄姐妹那裡,他就說:請雅各和眾弟兄們來。我說:那個時候,彼得很尊榮雅各。然後過了一會兒,一個姐妹問:這個彼得是雅各救出來的?我說:你在想啥呢?你說是不是這個雅各武功很高,飛簷走壁把看守殺了,把門砸開然後把彼得給救出來了,你以為這是武俠小說啊?

我就在想,這人裡面得混亂到什麼樣啊?你說你的,他聽他的,聽著聽著還以為是單田芳在講評書,要麼就聽金庸的武俠小說好了,這聽的都是些什麼!

不可褻瀆神的名

以色列婦人的兒子閒逛的時候淨幹一些沒有回報的事,無聊的人就是這樣,然後跟另外一個也挺無聊的以色列人打起來了,跟人打架的時候就會罵人,就會罵對方的媽媽,把他的媽媽和祖宗一大堆的就都整出來了。

這個埃及人和以色列婦人生的兒子不知道神的厲害嗎?他知道,他眼睜睜的看著耶和華神在埃及行的神蹟,然後他跟著溜溜達達就出來了,結果他看見啥了?他啥也沒看見。耶和華頒佈的十誡等各種律例他就不以為然,覺得那沒有什麼了不起的。結果他跟以色列人打架就罵以色列人的神。

你以為罵以色列人的神是在開玩笑嗎?其實就是犯渾!人如果不知道天高地厚,人的靈裡如果是死的就什麼都敢幹。這就是在太歲頭上動土。我說的就是這個意思。兩個人打架你就打唄,罵人家娘幹啥?罵人家爹幹啥?罵人家祖宗三代幹啥?罵人家的神幹啥?你是活夠了!就是不知道。結果這一下好啊,生了這個兒子的媽媽的名字就記載在《聖經》裡面了,叫示羅密,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兒,這個永遠的記載在《聖經》裡了。

我常常聽到媽媽傳承信仰這樣的一個觀念,媽媽對孩子的影響是很厲害的,所以說當媽媽的要非常小心。我們當中有一些母親,是很喜歡溺愛孩子的。溺愛孩子這件事很要命,比如說讓孩子把兩個襪子卷在一起然後翻過來,結果孩子就在那裡發脾氣。

小孩子年齡不大但是脾氣倒挺大,脾氣跟著年齡一起成長。討人和神喜愛的心隨著他的年齡一起成長就是像耶穌,但是討人嫌的程度跟著年齡一起成長,你到老了你得成啥樣啊?

所以做母親的一定要好好管教自己的孩子,為什麼把這個示羅密記載在《聖經》裡面?因為一個混蛋的媽媽就會影響一個混蛋的兒子。為啥呢?因為媽媽不管啥時候都是罵罵咧咧的,但是媽媽不用藤條管教,這兒子長大了也就是這個德性。所以《聖經》早就告訴我們,藤條,管教杖對孩子還是很有用的,雖然管教杖管教完了不一定百分之百有用,但是你不用管教杖來管教那肯定是沒用。

所以弟兄姐妹要明白,是媽媽對孩子的影響,導致孩子出去就褻瀆神。媽媽可能這麼對孩子說:孩子啊,出去別吃虧,出去之後啊,誰欺負你就揍他、修理他,如果他罵你的媽媽,你就罵他的姥姥,他如果罵你的祖輩,你就罵他的神!其實這是很壞的教導,結果這孩子就褻瀆了神的名。

褻瀆神的名的,必被治死

國家有立法機構,也有執法機構。由於摩西才頒佈十誡不久,這十誡剛立起來,還是嶄新的,沒執行過。《聖經》中記載十誡只執行過幾次,第一次執法是十誡中明確安息日要歇了一切的工,但有人在安息日上山撿柴。我們能理解他,畢竟家裡冷啊,小孩子凍得哆嗦,可是神不理解。這人上山撿柴回來,摩西問神:這事該怎麼辦?神說:拿石頭打死他。結果這人就被打死了。

我們總是不理解:違背了安息日,很致命嗎?不至於吧,給人個機會不好嗎,闖紅燈還扣十二分呢,沒守安息日算個啥。其實,我告訴大家,這問題很嚴重。誰讓他倒黴來著,很多人不守安息日神沒管,但是他撞槍口上了。

``褻瀆神的名”這條律例頒佈了之後,還是很新的,沒用過。到了示羅密的兒子這裡,他因為褻瀆神的名,就被抓起來了。他們問神怎麼辦,神說:聽到他的褻瀆神的人,把手按在他的頭上,全會眾要拿石頭打死他。這就是說,凡聽到的人,都被汙穢了。

我們的神到如今有改變嗎?並沒有,我們的神如今依然是這樣的神。有人說:我怎麼沒看見今天神整死人呢?我告訴大家,這樣的人一個都不會被神放過。我們要好好告訴自己:我要尊耶和華神的名為聖,這可不是開玩笑。

我們要知道舊約《聖經》和新約《聖經》的神是同一位,不是說舊約《聖經》的神非常狠,而新約《聖經》的神很有愛。從古至今,恨神的,神必追討他的罪,由父及子,直到三至四代。違背神的十誡的,想都不用想,神一定追討他的罪,直到三至四代。

有的人說:怎麼沒看見呢?我們看被定罪的貪官,他的後代能好嗎?指定好不了,很慘的。人又說:那不對,那是政治鬥爭。並不全是這樣,其實這些人乾的也挺損,很多都有人命案子。雖說這是新聞講的,真假難辨,但他們講的故事可多了去了。

前段時間抓起來一位貪官,整個小區有一百多個都是他的情婦。我相信很多人很羨慕,但大家不會羨慕後來這人被判死刑。所以說,在這時代,尊耶和華神的名為聖是很重要的。我們千萬不要跟神過不去,無論與誰為敵,都沒啥了不起,但是與神為敵,就麻煩大了。

現在弟兄姐妹還會不會替因觸犯律例被治死的人抱不平呢?比如為示羅密的兒子抱不平呢?其實一個人如果靈是死的,怎麼死都一樣,無論是10歲,20歲,30歲還是50歲,80歲。無論拿石頭打死,還是被人殺死,對神來講都一樣。對人來講會覺得:哎呀,好可惜啊,歲數這麼小就死了。其實人多活幾年還是少活幾年,都一樣,真的沒有什麼不同。因此,千萬不要為這樣的人打抱不平。

咱們必須知道,褻瀆耶和華神的名,不管是寄居的還是本地的,必被治死。這律法不是今天所立的,這是世世代代永遠的規條。如果你能夠理解,就會尊耶和華神的名為聖,就會好好地經營你裡面的燈,讓自己裡面的靈是活的,好好地吃神的話。人不應把盼望放在生意、工作或是自己的兒子上,也別把盼望放在某個東西上。

讓人活著的乃是靈,肉體是無益的。有一些人我很不理解,他們就喜歡經營肉體。比如說,有的姐妹美容,為了不讓皮耷拉下來,要用手向上戳臉。向上戳皮膚就不耷拉了嗎?還不如用膠帶黏上,拿手推一下就上去了。可這推來推去有用嗎?人相信的東西很複雜、荒謬,其實我們琢磨一下就覺得,這是什麼東西呢?人到了年齡脖子就有皺紋,眼袋就會出來,這是沒辦法的事情,人幹不過大地。

講這些不是為了取笑,是要讓大家知道,人應該經營裡面的靈。人的靈裡興盛就凡事興盛。如果《聖經》裡記載:手要向上推臉,那咱就照做;可是《聖經》裡沒這麼講。《聖經》說的是:要常常經營裡面的靈。感謝神,沒教導我們向上向下戳臉。大家看我的臉,像我這個年齡比我長得年輕的,也不是特別多。我洗臉不用那些洗面奶,就用塊香皂擦一下就完事,也挺好。

因此,一定要讓我們的靈興盛,一個人靈裡興盛,頭也不懵,眼也不花,也不會常常發暈,不會走路不穩,不會摔跟頭。弟兄姐妹要明白,如果人靈裡興盛,就不會閒的沒事跟人褻瀆神,到頭來招咒詛。

靈裡興盛,常常吃神的話,對神的話清清楚楚,悟性很通透,明白人活著是怎麼一回事,就不會自不量力,閒的沒事與神為敵。人都明白,胳膊擰不過大腿,人能鬥得過神嗎?人弄來弄去,只有那兩下子,無論怎麼弄,就是燒成灰,神也認識你。

靈裡要興盛,悟性才會通透,才會凡事興盛

很多人一輩子活得很窩囊,就是不肯靈裡興盛。人靈裡不興盛就悟性不通透,反過頭來,悟性不通透,靈裡就更不通透。這是惡性循環,最後結果就是越活越慘。所以弟兄姐妹一定要靈裡通透,悟性通透,我們讀了神的話,就明白人活著是怎麼回事,明白人怎麼才能活的興盛。

打死人的,必被治死。打死牲畜的,必賠上牲畜,以命償命。(《利未記》24:17-18)

這永遠是神所立的規則。有人說:不是,耶穌講了,不是以牙還牙,以眼還眼,以命償命。其實耶穌說的,是站在我們自己的立場上,當人害了我們,我們不要與人鬥,並不是說神的律法更改了,神的律法從來沒變更過。

如果人打了我的眼睛,我就打人的眼睛;人打掉我一顆牙,我就打人一顆牙,那叫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我們若是靈裡興盛,會遇到被人打眼睛、打掉牙齒這樣的事嗎?答案是不會的。所以人靈裡不興盛帶來的問題很多,人把我眼睛打瞎了,我也把人眼睛打瞎,能得著什麼呢?

大家不要聽錯了不是神的律法被廢棄了,而是我們要學會原諒別人。人家打我們,我們要好好省察我們靈裡的問題,不是在別人身上把這問題找補回來,而是在我們自己身上找問題。所以說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,打死人的必被治死這是神的律法。如果你是愛人如己的人,你願意原諒人家,那是你的功德。功德是咱們中國字,不是那個教裡面的。

人靈裡面興盛,就會避免很多問題。如果有野豬把你們家裡的地給拱了,靈裡興盛的人的地怎麼沒有被拱呢?咱們一定要知道,``尊耶和華的名為聖”是《利未記》一直所推崇的一個觀念。人如果不尊耶和華的名為聖,做什麼都倒黴,如果你不知道這是咒詛,那我念給你們聽。很多人到今天都不知道這是咒詛。

耶和華必使你敗在仇敵面前,你從一條路去攻擊他們,必從七條路逃跑。你必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。你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走獸作食物,並無人哄趕。耶和華必用埃及人的瘡並痔瘡、牛皮癬與疥攻擊你,使你不能醫治。耶和華必用癲狂、眼瞎、心驚攻擊你。你必在午間摸索,好像瞎子在暗中摸索一樣

你所行的必不亨通,時常遭遇欺壓、搶奪,無人搭救。你聘定了妻,別人必與她同房;你建造房屋,不得住在其內;你栽種葡萄園,也不得用其中的果子。你的牛在你眼前宰了,你必不得吃它的肉;你的驢在你眼前被搶奪,不得歸還;你的羊歸了仇敵,無人搭救。你的兒女必歸與別國的民;你的眼目終日切望,甚至失明,你手中無力拯救

**你的土產和你勞碌得來的,必被你所不認識的國民吃盡。你時常被欺負,受壓制,甚至你因眼中所看見的,必致瘋狂。耶和華必攻擊你,使你膝上腿上,從腳掌到頭頂,長毒瘡無法醫治。(《申命記 》28:25-35 ) **

這都是咒詛啊!有多少人能夠反思自己是否活在咒詛中呢?有多少人能明白不能再繼續下去了?很多人就是在咒詛當中繼續這樣下去,繼續不尊耶和華的名為聖;繼續照著人的方式活,繼續在咒詛中,就繼續經歷這些事。人一輩子經歷的這些倒黴事,我們幫不了啊!今天別以為我是基督徒,把耶穌的寶血當做抹布,閒來沒事拿來擦一擦。這不麻煩了嗎?所以我們悟性上要通透。

很多時候,我就感慨,人什麼時候能把自己分別為聖給神!我們把主日和查經的時間分別為聖給神很難嗎?很多人卻把時間用來做生意。如果你整得很興盛也行,我恭喜你。但是還是活在咒詛中,很多倒黴事都攤上了,還不醒悟。

我也很無奈,就算我用心所侍奉的神,祂大能的膀臂從來都沒有縮短過,祂在你身上所釋放的,也都是咒詛。為什麼?因為人選擇不尊耶和華神的名為聖。人要尊耶和華的名為聖,人要將自己分別為聖歸給神,把活著這點小屁事都看透了,把自己腦子裡面的垃圾除去。人要能從自己經歷的事兒上總結出來點什麼,醒悟過來,豈不是得到恩典的時刻?

總結:我們要尊耶和華的名為聖

我鼓勵大家,一定要知道,在神那裡有兩條路可以走:恨神的,神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受咒詛三到四代;愛神的,神必向他守約施慈愛,直到千代。弟兄姐妹重新思考,我們要在這世上怎麼度過一生。我們是不是要把我們裡面的燈點亮,把我們的靈點亮,照亮我們的身體。時常把我們的燈添滿油,讓神的話,神的律法常常在我們口中,不離開我們,直到離開這個世界回到神那裡,得著神的稱讚。

我們一生所行的,都能夠榮耀神的名,我們一生來到這世上,都是為了榮耀我們的神而來。所以我們今天叫《命定神學》,我們為此而生,為此而活,為神擺上我的性命,一生就是要尊耶和華神的名為聖!

願神祝福大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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