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查經】申命記 05章 - 存活得福、活得長久的基本法則(下)
今天我們來看《申命記》第5章的最後一段,23-33節,大家有沒有真的明白裡面的意思?這一段在講:十誡是個底線,千萬不能觸碰!
《申命記》第5章之前的一段講的是十誡。這十誡講得太好了!神說:"很多東西你不可以觸碰,你觸碰這些東西你不可能活得好。"但你卻說:"這些誡命我也守了,可是我還不一定活得好呢!"其實十誡雖然是"千萬別碰",但那充其量也就是個底線,離"活得興盛"還差不少。但咱們今天在新約時代所信的耶穌基督,是使我們興盛的耶穌基督。第23-33節主要就是講"存活得福":存活就是能活著;不但要存活,還要得福;不但要得福,還要得以長久,不會短命。也就是說,一個人要想存活得福、得以長久,就千萬不能碰"高壓線",因為碰了以後就不能長久。
不要自以為是
以色列人聽到神的聲音,認為聽了神的話就會死,也不親自去問神,這是很嚴重的問題。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,來到西奈山這個地方,神頒佈十誡。雖然以色列人看不見神的樣子,但他們能親耳聽見神在空中向他們說話。可是,他們之後的反應讓我非常的詫異:
(支派中所有的首領和長老)說:"看哪,耶和華我們神將他的榮光和他的大能顯給我們看,我們又聽見他的聲音從火中出來。今日我們得見神與人說話,人還存活。現在這大火將要燒滅我們,我們何必冒死呢?若再聽見耶和華我們神的聲音就必死亡。凡屬血氣的,曾有何人聽見永生神的聲音從火中出來,像我們聽見還能存活呢?"(《申命記》5:24-26)
他們一開始說:"那耶和華神將他的榮光和大能顯給我們看"、"又聽見他的聲音從火中出來",這幾句話還比較不錯。然後他們說什麼了呢?"今日我們得見神與人說話,人還存活",難道聽見神說話就會死啊?再接下來的話:
若再聽見耶和華我們神的聲音就必死亡。凡屬血氣的,曾有何人聽見永生神的聲音從火中出來,像我們聽見還能存活呢?(《申命記》5:26)
這是什麼鬼話?到底是誰教的呢?這不是前後矛盾嗎?這些領袖聽見神的話,也沒死,不是嗎?這次沒死,怎麼再聽見的時候就會死呢?這些以色列的領袖和長老他們自以為知道神。其實他們從來都沒有推敲過他們所說的這些話,根本就不是神的心意。大家千萬不要自以為知道神。很多人其實不知道神,還以為自己知道神,真的是一個悲哀。
自以為是的人很可惡。有一位姐妹特別的自以為是,她說自己的心思意念沒有問題,這怎麼可能沒有問題呢?我們的心思意念不能完完全全象耶穌就是有問題。所以我們需要提升和改變,一個人能夠進步是看到自己的不足。認識神、改變我們的心思意念是無止境的,直到我們滿有耶穌基督的身量。人認識神,一定要透過神的話認識神。神的心意到底是什麼呢?
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你們行的,你們都要去行,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,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。"(《申命記》5:33)
原來神的旨意是讓我們得以長久存活得福!神的意思根本不是要燒滅我們!前一段時間有一個姐妹,我們教會牧養她三年,問的話還是跟三年前問的話一樣:"牧師,我一聽你查《申命記》,我就聽的是控告我的感覺,就是神是一個很嚴酷的神,神就是要我死。"這讓我非常詫異!
今天在咱們當中到底有多少人還有這種想法:"如果我們再聽神的話我們就必死"?一定要棄絕這種想法!我們人是因著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活著(《申命記》8:3,《馬太福音》4:4)。原來神的話是要我們活,神的話不是要我們死。神是滿有恩典,滿有憐憫的神,神不希望我們死,神是希望我們活,我們活著是靠他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
那這以色列人是被什麼東西欺騙呢?是被龍的靈欺騙。龍的靈根本就不需要進到人裡面,就可以把這意念放到人裡面。如果人領受了這種觀念,也不去推敲、也不去查考神的話語,然後就自以為知道了神的心意,就會被龍的靈欺騙。
以色列人被龍的靈欺騙以後,他們的邏輯很難理解,充滿了自相矛盾:第一次聽沒死,下次聽就會死。如果人聽了神的話會死,那摩西怎麼沒死呢?哪怕這些以色列人心裡有了疑問以後,去問神說:"神吶,如果我再聽你的聲音我會死嗎?"神肯定會告訴他們:你們不會死,你們會好好活著。
不要有二手的心態
求你近前去,聽耶和華---我們神所要說的一切話,將他對你說的話都傳給我們,我們就聽從遵行。(《申命記》5:27)
所以今天咱們開始瞭解不要再有二手的心態。信主這件事不能夠外包。今天我們聽見神的話就謹守遵行。如果你做二手的基督徒,不去查考神的話語、不去禱告、不去謹守遵行,魔鬼一騙你,你就完蛋。如果你是一手的基督徒,魔鬼就很難騙。每個人都必須成為一個禱告的人,只有奉耶穌的名禱告才管用。我們是神的兒女,不是神的客人。讀《聖經》,禱告,沒人能取代你,只有自己好好的讀。
做一個基督徒,千萬不要有二手的心態。聽了神的話就去行,行的時候就發現有沒有真的明白;聽了神的話不去行的人就沒辦法明白。要得著一手的,一定要去做。神很願意和人建立直接的關係。我們讓弟兄姐妹們參加醫治釋放等等事工,就是把人推到實踐當中去,這樣人才能明白很多的事情,才能和神建立直接的關係。
你怎樣認為,就會怎樣領受
你們對我說的話,耶和華都聽見了。耶和華對我說:"這百姓的話我聽見了,他們所說的都是。"(《申命記》5:28)
如果你認定你是二手的人,在耶穌基督裡做二手的人,然後神就說:"你所說的都是,你就是個二手的。"
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,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,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。(《申命記》5:29)
神真的很無奈:神沒有辦法代替你做這個選擇。神只能說:你既然這麼自以為是,就這麼領受吧。可二手的人怎麼進去得地為業呢?"惟願"這件事是神很無奈的反應。
我必使他們交出來,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,遭遇災禍。在我趕逐他們到的各處,成為凌辱、笑談、譏刺、咒詛。(《耶利米書》24:9)
二手的人一定遭受咒詛,沒有辦法傳承神的話,所以一定要棄絕二手的心態。正因為你有二手的心態,所以你經歷的就是二手的東西,神讓你經歷你所認為的。如果一個人不認為"耶穌的鞭傷使我們得醫治",那他就很難得醫治,因為他不相信他會得醫治;他覺得這病是神給他的,那麼神就會說:那就是這樣。
我們的信仰是建立在神的話語上,絕對不是建立在我們自己錯誤的認知上。今天人們所說的福音派和靈恩派是一個很奇怪的分法。比如,福音派相信聖經是真理,卻又挑挑揀揀,在傳講的時候不接受整本聖經的信仰,說"信的人不一定有神蹟奇事隨著",還說那些能行神蹟奇事的是靈恩派。這很奇怪。今天我們必須看重神的話,也必須實實在在地把神的話活出來,這才叫做真正的福音。
我們仔細地讀聖經,把神的話讀到我們的心坎上。錯誤的認知帶來錯誤的領受,錯誤的領受進一步成為錯誤認知的證據,如果不去打破這種循環,那就是一個非常愚昧的做法。我們要照著神的話實踐,如果沒有實踐出來,就調整自己,直到把神的話活出來,那麼我們就看見神的應許和恩典都成就在我們的身上。後來以色列的歷史證明了他們一直都活在二手的狀態當中。
你去對他們說:"你們回帳篷去吧。"至於你,可以站在我這裡,我要將一切誡命、律例、典章傳給你。你要教訓他們,使他們在我賜他們為業的地上遵行。所以,你們要照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的謹守遵行,不可偏離左右。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你們行的,你們都要去行,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,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。(《申命記》5:30-33)
神吩咐的,你都要去行
今天我在教會這個圈子裡看到了一個最普遍的現象,就是不都要去行,只行一部分。我常常聽到"這個世代已經不一樣了,所以這句話已經不適合我們現在這個世代了"。耶穌說他來了不是要廢去律法,而是要成全律法,因為神的話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,神所吩咐的你們都要去行(《馬太福音》5:17-20)。這話非常重要。也就是說,人活著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,和你們都要去行,是一樣的。這肯定是需要付代價的,因為我們就是為此而生,為此而活。
"都要去行"的觀念一定要都進入到我們的裡面,不要只行一半。新約聖經裡最重要的觀念是建立榮耀的教會。建立榮耀的教會,才能把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祝福傳遞出去,使被擄的得釋放,使被壓制的得自由。在聖經裡面,不能打折扣,不要在教會偷工減料。我們常常聽人說"我沒有趕鬼的恩賜,所以我不趕鬼"。可是新約聖經裡說的是:
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,就是:奉我的名趕鬼;說新方言;手能拿蛇;若喝了什麼毒物,也必不受害;手按病人,病人就必好了。(《馬可福音》16:17-18)
也就是說,這是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做的基礎課。在咱們教會當中,醫治釋放和基礎事工,是你必須要完成的兩樣培訓,然後還有傳福音,就是外展事工。你雖然不是華文老師,但你還是要講華文的;你可能是做教師的,但你還是需要做個信主的人。保羅是使徒,可他也趕鬼。我們必須說,有些東西是最基本的,有些是更細的分工,要在做好基礎以後再做更細的分工。只有當我們照著神所吩咐的,都要去行,我們才可以存活得福,並使我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。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基本法則。阿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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