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查經】列王記上 21章 - 出賣自己性命的亞哈
上一章的主題是“耶和華是神"。一個人如果不認識神,就是個非常愚蠢的人!如果你認識神,你會發現你是個聰明人。不管你多聰明,不認識神,就會跟亞哈、耶洗別一樣,活在難以想象的咒詛中,還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那麼慘!滅亡的道路又寬又闊,走在其上的,都是一群憑己意不認識神的人啊!
思考問題:
你相信這個世界有因果報應嗎?
在本章中,亞哈做了哪些惹神憤怒的事情?為什麼他可以惡到這種地步,有這麼多的惡行?
神對亞哈所犯的罪有什麼審判?這對我們有什麼警戒?
為什麼最後神說在亞哈在世的時候,祂不降禍?所以,當我們做了惹神憤怒的事情,我們應該怎麼做?
我們所信的神是報應的神!
上一章,大家一定要記住那句話:“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"(《列王紀上》20:13)。一個人如果不認識神,就是個最愚蠢的人。這世上最愚蠢的事就是不認識神!如果你認識神,你就是個聰明人。不管你多聰明,如果你不認識神,你很可能做的事情跟耶洗別、亞哈所做的事情差不多,那你最後的下場也會跟他們差不多。
不要以為只有亞哈和耶洗別受審判,這世上所有的人都要按著他們的行為受審判。看到這裡也許你會覺得困惑:這難道不是“因果報應"嗎?但是,我們思考一下:是誰在報應?是我們所信的這位創造宇宙萬物的神。神是報應的神。一般所說的報應,不知道是誰報應。但是我今天告訴你,就是我們所信的這位神,祂一定報應!如果你仔細觀察,你也會發現這個世界上有報應。那為什麼會有報應?因為有一位神,按著人所行的報應人。因為有一位上帝是報應的上帝,所以如果你做了惡事,祂一定報應!人種什麼,就收什麼!
亞哈犯了十誡
耶和華神通過摩西傳給以色列民十誡。亞哈知不知道十誡裡說了什麼?其實他非常清楚。前一章講“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",那今天我問大家,你真的知道耶和華是神嗎?如果你真的知道,你就不會出賣自己的性命。前一章亞哈經歷了這麼多,他不知道耶和華是神嗎?他不知道十誡嗎?他知道!但他還是明知故犯。我們來讀一下十誡:
我是耶和華你的神,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。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;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佛上天、下地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。不可跪拜那些像;也不可事奉它,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,是忌邪的神。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;愛我、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;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。當記念安息日,守為聖日。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,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。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、僕婢、牲畜,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,無論何工都不可做,因為六日之內,耶和華造天、地、海和其中的萬物,第七日便安息,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,定為聖日。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不可殺人。不可姦淫。不可偷盜。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。不可貪戀人的房屋;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、僕婢、牛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(《出埃及記》20:2-17)
大家不要以為現在已經是新約時代了,神已經賜下恩典了,因此十誡已經沒有了。不是這麼回事。如果十誡你都遵守了,你不一定能成為聖人,但至少你不會遭受咒詛。
那亞哈犯了十誡裡的哪一條?犯了第九條和第十條: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。不可貪戀人的房屋"(《出埃及記》20:16-17)。所以說,人如果不知道什麼是咒詛,就不知道什麼叫做害怕。如果一個人不認識神,他就不知道其實他所做的事把他自己的性命給賣掉了!亞哈就是這樣子,把自己的性命賣掉了。我們一定要知道耶和華是神!而且祂不但是神,還是個報應的神,會按著我們所行的來報應我們。那亞哈做了哪幾件事把自己的性命賣掉了呢?
第一:亞哈沒有讀神的話, 沒有治死自己的肉體
第一件事,就是不讀神的話!《聖經》說,你要天天讀神的話,讓神的話不離開你的口,晝夜思想,你就有福了(參《詩篇》1:2)。為什麼讀神的話就有福了?如果一個人不犯亞哈這種錯誤,安安穩穩地度過一生,沒有咒詛臨到自己和自己的家族,這本身其實就是一個很大的恩典!但一個人不讀神的話,就會很快忘記神的話!為什麼會這樣?因為神的話很多時候會跟我們自然產生的感覺完全相反。
如果我們完全順從自己的感覺,很快就會覺得神的話不太合時宜。我們必須得用盡力氣,才能把神的話放到我們裡面,把屬肉體、與生俱來的天性扭轉過來。如果你一不小心把神的話放遠一點,天性很快就會回來,而且你還很難發覺:因為天性就是與生俱來、非常自然的反應,結果你就會順從肉體。你不要以為這世上只有人和神,其實還有魔鬼。魔鬼是試探人的,它一定會用盡一切機會來找你。它天天蹲在你家門口,一看你順從肉體,就會把試探人的感覺放在你心裡面。
亞哈不是不認識神、不知道神,只是他不常讀神的話。在這一章裡的這個時候,他怎麼看拿伯的園子,都覺得非常好,一定要得到這個園子才行,結果就犯了十誡的第十條:貪戀人的房屋財產。亞哈其實並不缺衣少食,也不是沒有房子住,其實本來他不需要一個葡萄園。但是因為他遠離了神的話,就會覺得當時他的慾望很正常:“我得不到這園子,我就很難過。如果我都得不到拿伯的葡萄園,我活著還有什麼意思呢?"一旦他開始這樣想,他本來活得很好的生活,也覺得索然無味了。其實我們一不小心,也會陷入這種光景。
舉個例子:比如你喜歡一個女孩,但她不喜歡你,你可能就會想“我活著有什麼意思呢?"這樣下去不用多久你就亂了。那女孩子可能就會想:“我年紀大了,還沒有男朋友,這輩子完了!"如果看到情侶,就會沮喪:“你看人家都有,我都沒有,我活著有什麼意思!"這樣慢慢就跟亞哈一樣,就會在這種情緒裡越陷越深。所以弟兄姐妹,我們要常常把神的話放在我們裡面,不斷提醒自己:我們為什麼而活?我們為神而活。我們在這世上做什麼?我在這世上有使命,世上除此以外的這些東西都不算什麼。所以大家如果不時刻思想神的話,順著天性走,是很致命的!
所以為什麼說天國是努力進去的(參《馬太福音》11:12)?因為如果你不努力,你屬肉體的天性就會死灰復燃。所以我們每次都要把那屬肉體的天性給治死!我鼓勵我們教會的弟兄姐妹別再過生日,一過生日,就讓屬肉體的天性又活過來了。如果下次沒有人給你過生日,或者有人忘記給你送禮物、送句祝福,你就會耿耿於懷:“我的生日你竟然都忘記了!"然後就開始軟弱了。
魔鬼常常試探人,所以人要常常讀神的話,把我們屬肉體的情慾治死,我們才會很容易勝過去。的確世上有很多東西很好,但是我們不必非要得到它不可。得不到就得不到,因為那些東西不是我們活著的目的。我們活著的目的是為了神而活。
第二:權力的誘惑
權力是非常有誘惑力的!人有了權力,其實也有了很大危險。大衛逃亡的十三年沒有犯罪。但是做了王以後,過上了安逸的生活,卻跟拔示巴淫亂(參《撒母耳記下》11章)。其實大衛有很多妃嬪,卻偏偏看中了拔示巴,這真的很難想象。其實這就是大衛手裡有了權力以後,沒有警醒,就跟拔示巴一起中了魔鬼的詭計!
大衛沒有權力的時候,即使遇到拔示巴,那也不會發生什麼。但是有了權力以後,就可以做到很多以前沒有辦法做的事,得到以前沒有辦法得到的東西,這樣就會受到極大誘惑!其實在你沒有權力的時候,雖然你沒有辦法做犯罪的行為,但這不代表你沒有犯罪的心思意念。比如很多人不知道貪汙會遭受咒詛,就感嘆沒有機會去貪汙:“唉,沒有機會啊,要是有機會多好!"只要罪在人的裡面,有了權力以後,人一定受試探。有錢以後也是這樣,你一定會受試探。
因此,對於你的權力能做到的事,你要特別小心,因為你可以透過人為的手段做這些。所以我們要常常對付心裡面的罪,那屬肉體的邪情私慾就不會活過來,這樣就算我們有了權力,也不太容易犯罪。人在試探面前要得勝,但如果沒有從神而來的能力,真的勝不過去!
第三:亞哈娶錯了老婆!
一個人娶錯了老婆,那就非常致命。嫁錯人、娶錯人,都是致命的!亞哈娶錯了老婆,因為他的老婆只會幫助他作惡。耶洗別看見亞哈茶不思飯不想,就用詭計陷害拿伯來奪取他的葡萄園。她答應亞哈要把拿伯的葡萄園給亞哈,看起來好像很為亞哈著想,好像挺聰明的,但那是人的聰明!後來亞哈的確拿到葡萄園了,卻中了魔鬼的詭計,把自己的性命賣掉了,因為神要向他追討流無辜人的血的罪!亞哈的老婆耶洗別,把她的聰明全用在做壞事上,這就麻煩了!就把亞哈自己的命和後代子孫的命全都斷送了!
其實這本身就是魔鬼的詭計,是魔鬼在背後的操縱,這樣它就可以合法地敗壞亞哈的家族。所以大家一定要小心。你做什麼事之前,要知道那是不是出賣自己的性命。教會對於談戀愛這件事,真的是非常非常的小心。如果你還沒談戀愛,那你打算戀愛之前一定要來找我和師母談話。如果你在戀愛這件事上找錯了人,你的一輩子就完了!如果你已經錯了,那你只有一條路,就是千萬不要像亞哈一樣,讓另一半為所欲為。也就是說,如果你的配偶是行惡的,但你只要橫下一條心,不肯向對方讓步,那你也不會被出賣。其實亞哈拿到葡萄園以後,如果醒悟過來,立刻悔改,那這罪就歸在耶洗別和城裡的長老貴胄的身上。這些作假見證的長老貴胄,也不能夠逃脫。咒詛一定臨到他們的後代。人種了什麼就收什麼。作假見證的咒詛會越來越深,那些人也一定也會遭受跟亞哈的家族一樣的咒詛!
甘心悔改是唯一的路
出賣自己的結果,就是神的審判和神的報應。弟兄姐妹,千萬不要神是慈愛的,所以沒有報應。其實神是公義的神,你做了壞事,一定有報應。可能你會想:如果我真的犯了錯,那神還會給我機會嗎?會的。神會給你一個機會,就是悔改。一定要認真悔改,或許耶和華神會後悔不降所說的災。這是認罪悔改的路。其實《聖經》給我們看到的是:我們的神是有恩典、有憐憫的神!只要你不硬著頸項,就是即使犯了罪還不悔改,神就一定會向你發憐憫,後悔不降祂所說的災。
第20節,亞哈對以利亞說:“我仇敵啊,你找到我嗎?"他以為是以利亞自己找到他的。其實不是,是神帶著以利亞找到他的。神怎麼可能找不到亞哈呢?所以你受審判的時候,就乖乖地認罪悔改。千萬不要像鴕鳥一樣,把頭插進沙子裡就以為別人都找不到你了。神一定會找到你的。偶爾犯罪,的確是很要命,但是不悔改就更要命!如果我們犯罪了,那就像大衛一樣發自內心的悔改。悔改的機會永遠都在,只是很多人不知道神的心意是要人悔改,或者知道了也不去認真悔改。所以認識神才是聰明,一個人不認識神,是最愚蠢的。
要對付自己的私慾
在罪的誘惑面前,能勝過去的人不多。我們千萬不要自以為了不起,以為我們對世上的事情瞭解得夠多了,或者對屬靈的事情也瞭解得夠多了。我們其實真的擋不住鬼,也擋不住罪。我們之所以現在還沒什麼問題,只是因為誘惑暫時還沒有臨到我們,我們還沒有機會去犯罪,僅此而已。如果把你放到亞哈王這個位置,你成了一國之王,面對稍微動用一點權力就可以滿足自己的慾望的誘惑,你恐怕不見得會比亞哈好。
所以你沒有機會犯罪並不代表你是聖潔的。那神要做的是什麼呢?就是訓練我們,在還沒有機會犯罪的時候,就開始對付我們裡面的邪情私慾。私慾既長成,就生出罪來;罪既長成,就生出死來,然後就把自己給賣了(參《雅各書》1:15)。亞哈賣了自己,就是從一個小小的私慾開始的。那今天我教大家,無論如何都要對付自己的私慾。
我給大家舉個例子:我們要求不能與不信主的人結婚。有的人心裡就會想:“你看,我姐姐嫁了一個不信主的老公,可是她老公也不錯啊,人挺好的呀!不信主的人不也挺好的嗎?"他的私慾就開始啟動了,就認為自己也可以跟不信主的人結婚。的確,不信主的人也有一些婚姻很幸福。但是其實信主的人如果有這樣的想法,那一定是從魔鬼來的引誘。如果這樣走下去,就一定會遇到災禍。魔鬼怎麼可能會輕易放過你呢?
信主的人要承受的是永生,魔鬼巴不得攔阻你,不讓你進到永生裡去。它就會用一個看起來合情合理的私慾,開始引誘你,讓你覺得“男大當婚,女大當嫁"。其實《聖經》裡可沒這麼寫。《聖經》裡寫的是什麼?保羅說:我巴不得你們都有單身的恩賜。因為按著現在的光景,結婚也不是什麼好事。結婚是為對方而活,而不結婚是單單為主而活,比較容易。結婚後很麻煩(參《哥林多前書》7:26-34)!我們要追求認識神,不要因為看起來合情合理的私慾把自己給賣了。如果你的父母給你安排了相親,那就能免則免吧。
擁有一個葡萄園,對一個王來講,不是一件很難的事情。但魔鬼就是用這種小事引誘人、敗壞人。我們看了這些以後,就知道自己應該做什麼了。就是對付那些“合情合理"的私慾,因為你那“合情合理"的私慾就會使你像亞哈一樣把自己給出賣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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